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景悦华庭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新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67000万元;
项目概况:河南新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景悦华庭项目位于灵宝市五龙区解放北路中段东侧。该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66870m。拟建总建筑面积205241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6841m2,地下建筑面积38400m2。同时建设配套设施包括小区道路、给排水设施、消防、人防、安全智能化设备等设施。项目建设容积率为2.495,绿化率为35.7%,建筑密度为23%。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1)建设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以及建筑垃圾等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气: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为开挖土方、粉质建筑材料运输及堆存等产生的扬尘;主要应通过覆盖施工材料,及时清扫施工现场泥土,对施工道路和施工现场洒水,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进行污染防治;
2、废水: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土石方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及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期间通过设置截排水设施、堆土覆盖草垫、沉淀池,可以减轻雨水对松散土层的冲刷,减少黄泥水的产生和场内的水土流失,并能合理的处理初期雨水;
3、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挖土方、施工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施工垃圾分类堆存,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定期送往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置;
4、噪声: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包括推土机、装载机、振捣棒、吊车、升降机等,以及各类运输车辆。主要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位置及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围挡,施工车辆进入现场时应采取低速、禁鸣等措施进行污染防治。
(2)建设项目营运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社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网管,然后经污水管网流入灵宝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弘农涧河;
2、废气: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停车场废气、厨房油烟;停车场车辆尾气通过地下车库的排风扇进行通风换气进行处理,油烟废气均经过家庭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
3、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生活垃圾经过收集后送往垃圾中转站统一进行处置;
4、噪声:项目投入使用后,内部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住户使用的音响、电视及社区的各种社会活动;小区通过加强居民教育,提高文明素质,合理控制音响、电视音量来控制内部噪声,并通过种植树木,设置绿化带,隔声,减震,消音等措施,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2013]21号),本项目建设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2)本项目用地为土地为商住用地,符合灵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采取的污染防范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
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
六、公示及征求意见截止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新鸿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98- 2123678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 0371-69118779
传真:0371-69118178
通讯地址:紫荆山路东大街交叉口福华大厦B座10楼C室
附件:
2015年4月17日